我区招考计划中,公用事业管理处的行政执法(1)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安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工程,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已合并为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故允许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的考生(包括报至其他岗位的该专业考生)报考该岗位,招考其他条件和事项不变。现将补报考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地点: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镇海区胜利路112号)
二、报名时间:6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20日上午8:30-11:00。
三、报名材料:报名者需完整填写《镇海区公开招考录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二寸证件照二张(同底冲印)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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