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的起讫时间从2010年8月1日至2013年6月17日,以文件、证书、档案等材料原件的时间为准。
(一)、教学效果(20分)
考核近三个学年前5个学期所任教班级本学科期末考试成绩,以学校为单位,原始档案为依据,按均量值计算。计分办法:每学期以年级平均均量值为基数,达到基数的记2.5分,每超过平均均量值0.1分的加记0.2分,每学期最高记4分。每低于平均均量值0.1分的扣记0.2分,扣完本学期分数为止。任教两个班及以上的记平均得分。由于客观原因没有教学成绩的学期成绩记其他学期的平均分。借用教师提供借用学校成绩。任教九年级每学期记4分。
体育教师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四个项目:
1.篮球(5分)
篮球半场往返运球上篮:运动员在出发线后听裁判员的信号出发(同时开表),行进间运球投篮,球命中后运球至折返区(中线与边线的夹角区)绕过障碍物,相反方向重复一次至起点区(中线与边线的夹角区)停表。
得分 | 5 | 4.5 | 4 | 3.5 | 3 | 2.5 | 2 | 1.5 | 1 | 0.5 |
性别 | ||||||||||
男 | 15 | 17 | 19 | 21 | 24 | 27 | 30 | 33 | 36 | 39 |
女 | 20 | 22 | 24 | 26 | 29 | 32 | 35 | 38 | 41 | 44 |
注:成绩不到上限按下限计算,时间单位秒,每违例一次扣0.3分,累计扣分。
2.800米跑步(5分)
评分标准按照浙江省高校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按比例折算,最高记5分。
3.铅球(5分)
(1)技评分:2分
(2)达标分:3分。评分标准参照浙江省高校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按比例折算,最高记3分。
4.广播体操(5分)
由考核组现场随机抽取广播操《时代在召唤》两节,自喊口令操练。做到精神饱满,动作规范、协调,口令响亮、清晰。
(二)、教育科研(8分)
一年来,发表过个人专著的记5分。有符合职评要求的论文在刊物发表:省级及以上的记4分,市级记1.5分。有符合职评要求的论文获奖的: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分、3分、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记1分、0. 5分;合作论文第二署名及以后的相应减半记分;科研成果获奖执笔人按同级论文加倍记分,其他成员按论文加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达不到职评要求的减半记分,论文发表指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不含准印证刊物、类似论文集的增刊和出版物、港澳出版刊、物)。论文获奖指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教育科研最高记8分。
个人得分计算办法:以报考相同学科为组,(本人累计得分÷第一名累计得分)×8(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业务水平(5分)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并经选拔的课堂教学、优质课评比获联盟级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记0.3分;获县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市、省级、国家级按县级1.5倍、2倍、3倍记分。
承担教育行政、培训、业务部门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讲座任务(内容必须与报考学科对口,各级各类培训班中被培训人员所承担的任务除外),省级及以上每次记1分,市级每次记0.8分,县级每次记0.5分。以主办单位文件、证明为准。同一活动或同一内容只能记一次分。本项可累计记分,最高记1分。
最高记5分。
(四)、辅导学生(3分)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获三等奖(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优胜奖等不记分)及以上给予记分,县级每人次记0.2分,市级每人次记1分,省级每人次记2分,国家级每人次记3分。获团体前三名,县级每次记1分,市级每次记1.5分,省级及以上每次记3分。同一竞赛记最高分。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部门联合组织的竞赛减半记分,多人参加辅导的记平均分,辅导老师界定以上级文件、证书为依据。若学生获奖为非现场赛的减半记分。
最高限记3分。
(五)、荣誉称号(4分)
1、任教以来曾获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名师、劳动模范等称号的记4分。
2、考核期内获县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优秀党员、师德标兵、“春蚕奖”、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县级及以上记3分;其它县级及以上党、政、工、团、妇、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单项荣誉称号减半记分,荣誉加分按最高级别记一次分。
最高记4分。
浦江县实验中学
二0一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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