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录用易小东等5名同志到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3年6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纪委干部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号,邮政编码:530028,联系电话:0771—5568537)。
公示名单详情参考:http://www.gxgwy.org/zkgg/sydw/201306/20-8509.html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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