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街道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为明年基层组织换届作准备,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5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要求
1、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思想素质好,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2、身体健康,具有嘉兴市南湖区六个街道户籍的人员(即东栅街道、建设街道、新兴街道、新嘉街道、解放街道、南湖街道户籍)。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 28—38周岁(1975年1月1日—1985年6月30日间出生)。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有社会工作专业资格证书的优先。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6.岗位要求(见下表)
职位 |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职位1 | 社区工作者(1) | 3 | |
职位2 | 社区工作者(2) | 2 | 退伍军人 |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6 日— 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时考生需填写《报考志愿意向书》。
2、报名地点:嘉兴市东升东路199号解放街道办证服务中心(新大楼)二楼民政办。联系电话:82317355、82318739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证件照2张。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不足1:2的,招聘人数相应递减。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主要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写作、时事政治及常识,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作为面试的条件,不带入总成绩。
(二)面试
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体检、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结果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解放街道纪工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五)聘用
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解放街道办事处统一派遣到各社区。享受南湖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它事项
在报考社区工作者而未被聘用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2名作为社区工作者后备人员(有效期一年),待今后社区减员时对后备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合格后聘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解放街道办事处进行解释。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等将在解放街道门户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
南湖区民政局
南湖区解放街道办事处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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