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对象
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参公人员。
二、职位人数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嘉兴市南湖区就业服务管理处、嘉兴市南湖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各1名。
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6月20日前参加工作);
3、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从事会计工作两年以上,并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专业为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新闻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等;
3、具有人力社保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人员。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法: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传至yaow@nanhu.gov.cn。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下午5:00
3、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
(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或者参公身份证明、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南湖区所在单位参选人员身份证明及《报名表》单位审核章可以不提供。
2、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进行。
(四)办理转任手续
局党组根据面试、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嘉兴市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政府行政中心区人力社保局办公室1307室,联系电话:0573-82838337,联系人:姚伟。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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