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需要,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德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聘用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办法择优录取。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均获国家认可。
4.1978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
(二)岗位具体情况和条件(附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有关规定不宜聘用的。
三、相关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考核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须持《报考信息表》原件1份(附件1)、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信)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证明其专业能力的论文代表作或总结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德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报名及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1:1比例即可开考。
3.报名时,由德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包括:专业笔试(下称笔试)、实验能力考核(下称考核)及综合面试(下称面试)。笔试、考核及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1.考试内容(附件)
笔试、考核及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按其所占比例折合后计入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和考核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包括有效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下同)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和考核。
3.面试
笔试和考核结束后,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2:1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与考核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末名次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实行等额面试。实行等额面试人员的成绩不低于笔试与考核百分制计分满分之和的60%。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4.成绩排名和查询
面试结束后,按同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考试结束后公布所有考生的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三)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含递补)须达到考试成绩最低分数60分。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统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依次递补同岗位已面试考生。
(四)组织考核与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