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云和县教育局2013年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招生公告
来源:丽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1020 次 日期:2013-06-25 17: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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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胜任农村小学全科教学,安心农村小学工作的全科教师,经研究,我县决定今年委托浙江师范大学定向培养5名农村小学全科教师。

一、招生对象

2013年报考普通高校的丽水市户籍考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师范大学。院校代码:0222(定向)

三、招生计划

小学教育(师范)文科 招3人 专业代码:64

小学教育(师范)理科 招2人 专业代码:86

安排第一批提前录取,学制4年。可在第一批文(理)科分数线下降20分填报志愿,根据“总分一”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招生与录取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须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后,将所选择的浙江师范大学(学校代码0211),小学教育(文科专业代码:64 理科专业代码:86)填报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志愿。

2.确定体检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我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县教育局。

3.面试与体检:县教育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与招生院校组织考生面试,挑选政治思想品德好、充满爱心、心理素质和语言沟通能力良好、立志农村教育工作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由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费用由报考考生自理。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按1:1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范围内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人力社保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5.学校录取: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院校的报考和录取。

6.备案:录取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委培生名单抄送县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五、学习费用

经承办院校正式录取的每位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等费用由县财政补助2万元,由学员本人先支付,毕业到岗后分四年返还。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六、就业与待遇

报考定向培养并被录取的考生,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并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与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为正式教师,由云和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农村小学工作,服务期不少于6年。

云和县教育局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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