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政发〔2011〕155号)的规定,通过面试、考核和体检等程序,经研究决定,现将拟聘用人员梅宁琛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13年6月25日至7月3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3年7月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人事处(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拟聘用人选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4号;
邮政编码:530023;
联系电话:0771-5623592。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
2013年6月25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xpta.com.cn/132/2013_6_25/132_6400_1372145170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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