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聘人选基本条件
(一)八桂学者。
八桂学者分全职、非全职两类,每轮聘期5年。全职八桂学者每年必须在设岗单位工作9个月以上;非全职八桂学者每年要有1个月的连续到岗工作时间,且每年累计到岗工作3个月以上。聘期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报续聘,但续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年。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品行端正。
2.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大影响。
3.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研究、重大科研攻关项目、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注重加强学术梯队建设,善于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能够带领本科研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4.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科研攻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二)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
引进的人才应有海外求学或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急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引进后必须全职在国内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并有5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为所从事科研领域中的拔尖人才,是该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或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海外应届毕业生,或取得了突出成绩并且是高校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以破格引进。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回国工作一年之内均可申报。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申报表》(人文社科类八桂学者用)一式5份。
(二)《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申报表》(高校“百人计划”项目用)一式5份。
(三)《2013年广西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汇总表》(用人单位填写)1份。
(四)人文社科类八桂学者、“百人计划”拟聘人选符合申报规定条件的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附于各自《申报表》后,装订成册。所有附件材料均由用人高校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原件,并盖章确认。
(五)电子版材料:1.人文社科类八桂学者、“百人计划”《申报表》及证明材料扫描的PDF版;2.《汇总表》EXCEL版。
(六)所有电子版材料请刻盘报送,所需表格可登陆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gxedu.gov.cn/Item/11283.aspx
三、其他要求
请各用人高校务必于2013年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厅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高源骏,0771—5815137。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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