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嘉兴市文物保护所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讲解员)公告
来源:嘉兴人事人才网 阅读:703 次 日期:2013-06-27 15: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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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文物保护所位于嘉兴市环城西路1号,直接管理的开放文物保护单位有:范蠡湖、沈曾植故居、朱生豪故居、金九避难处(韩国临时政府要员住址)。

根据嘉编 [2013]30号、嘉编办用编[2013]26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文保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开放文保单位讲解员一名(岗位合同工,不占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文物保护所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

具有嘉兴市(五县、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文物保护事业;

2. 年龄35周岁以下;

3. 身体健康,容貌端庄;

4. 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强;

5. 历史、美术、中文、播音主持专业,懂外语者优先。

四、招聘录用原则和程序

招聘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五、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人员于2013年7月10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邮件主题为“网络招聘”至517400536@qq.com。

六、待遇

1.录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嘉兴市新世纪人才派遣公司按人才派遣办理,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单位不解决住宿。

七、本公告由嘉兴市文物保护所负责解释。

嘉兴市文物保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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