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职位和名额
(一)基本条件
1、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工作岗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从分配,身体健康。
(二)招聘职位、名额及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简章、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或办理调动手续。
三、报名办法: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者,请于2013年.7月4—5日到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城明招路1385号)现场自愿报名,每位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报考经济责任与投资审计中心审计职位、工伤认定中心办事员职位、职校教师职位、出口产品检测技术中心办事员职位、乡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员职位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乡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面向村官招聘岗位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提供的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报名考务费80元,现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需有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咨询电话:87660842或登录武义人力资源网查询。
四、考试科目和办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全客观题)两门,满分均为100分,各以50%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比为60:40。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13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对拟参加面试对象进行面试前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五、体检和考核: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每个职位可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后在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六、公示、录用或调动:体检、考核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一周,届满按规定办理录用或调动手续。 原为农业户口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规定时间内把户口迁出、退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
七、其他事项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名额3倍的,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报考者必须按招聘条件职位的要求提供材料,不符合条件报考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八、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部门无关。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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