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11]1207号)、《关于开展201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43号),我县2013年将定向招生本科层次农村社区医生14名,现将有关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3年报考普通高校,具玉环县户籍,立志为农村社区医疗事业服务,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
二、招生院校
临床医学本科: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院校代码:0099(定向招生)。
预防医学本科:浙江中医药大学,院校代码:0012(定向招生)
中医学本科专业: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院校代码:0116(定向招生)
三、招生名额与学制专业
临床医学本科专业6名,学制为五年。预防医学本科专业3名,学制为五年。中医学本科专业5名,学制为五年。
四、招生方式与录取条件
1、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实行招录与招聘并轨的方式,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的第二批提前录取。
2、招生实行按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符合条件考生按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上线考生名单。
3、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县卫生局。
4、县卫生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依次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全县范围公示3天。
5、公示无异议的,县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招生计划的1:1.2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合格考生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须出示高考分数卡、身份证、户口簿、体检反馈单等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1份。由县卫生局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汇总后报招生院校。
6、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县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定向培养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照不少于4.6万元/5年/人标准给予补助,由委托培养用人地政府承担。
六、就业与待遇
被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按期毕业后,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农村社区工作。具体工作单位采取竞争择优办法,由县卫生局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至少为5年,同时要求前3年需取得执业资格,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医师规范化培训,各级政府给予学费补助的人员,原规定的服务期限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不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社区工作的,同时不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
七、咨询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县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县卫生局咨询电话:87210051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87228133
玉环县卫生局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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