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3〕15号)文件精神,我县2013年将定向招生6名基层农技人员。现就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3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仙居常住户籍,愿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
二、承办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院校代码:0211(定向招生)。
三、招生名额、专业、学制与学历
共招生6名,其中农学专业3名、动物医学专业2名、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1名,学制均为四年,本科学历。
四、招生方式
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的第二批提前录取。
五、招生程序
1、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我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浙江农林大学提供名单。
2、浙江农林大学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县农业局。
3、县农业局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提供的名单,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全县范围公示3天。
4、公示无异议的,经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浙江农林大学。
5、浙江农林大学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浙江农林大学按有关规定录取,并将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农业、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六、学习费用
农学、动物医学2个专业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省财政负担;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员学费由学员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七、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由县农业局商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人力社保部门、乡镇(街道)安排至乡镇(街道)农业服务机构工作,再由乡镇(街道)农业服务机构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
八、咨询联系
详情请与县农业局人教科联系,咨询电话:87796317。
仙居县农业局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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