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编制与审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造价中心是舟山市财政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依据《预算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行使工作职能,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算、变更造价的编制;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前期建设方案的论证及政府委托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招聘计划附后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3年6月2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
(二)舟山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zscs.gov.cn)。
其中,舟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一)现场报名。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未尚取得毕业证书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报考人员均需提供一寸彩照2张及《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7月3日至12日的每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报名地点:舟山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五号楼1102室(舟山市财政局组织人事处)。
(二)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照),并将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
咨询电话:0580-2282790、2282280,电子邮箱:zssczj @126.com
(三)资格审查由舟山市财政局负责实施,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舟山市财政局择日通知考试。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须在考试前按照舟山市财政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验上述报考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复审,否则不予参加考试。具体信息请关注舟山市财政局网上通知。
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方式、时间及内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在3个以上的职位按1:4的比例确定)。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内容包含相关专业知识。面试采用面谈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由舟山市财政局另行通知。
考试工作由舟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聘职位计划数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财政局负责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舟山市财政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各招聘职位均不再递补。
(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财政局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2790、2282280,监督电话:0580-2822719。
舟山市财政局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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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浙江省舟山市财政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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