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崇左市扶绥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崇左人才网 阅读:1037 次 日期:2013-06-28 14: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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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紧缺的问题,及时补充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请中共崇左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县决定于2013年7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人(详见附后的招聘计划表)。为确保这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

(四)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24日至1995年6月24日期间出生)。个别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报考年龄详见计划表。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证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3年6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

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范围及对象,详见附表《2013年扶绥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6月30日。报名期间请在上班时间到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二)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而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3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报名;

(2)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或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作证明、聘用(劳动)合同书;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2、填写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交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6〕176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交报名费10元,《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4、资格审查方式和时间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并退还所交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24日至7月2日。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3年7月24日至26日到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分,面试100分。面试需进行专业测试的,另在招聘岗位要求中明确,其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事业单位及其人才资源开发、农业农村基础知识、经济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政治理论、职业道德、行政管理、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计算机基础等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又需要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1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对确定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3、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4、考试地点:扶绥县(详见《准考证》)。

5、笔试命题、评卷: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上级有关部门命制笔试试题和组织评卷工作。

6、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7、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考生成绩在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和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和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试题命制: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上级有关部门命制面试试题。

3、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面试考官按类别从面试考官库中抽取组成,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测试试题由主管部门商上级业务部门命制。

4、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招聘单位对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如因验证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5、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五、考核

(一)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数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通过加试专业知识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三)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

六、体检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配合做好体检工作。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体检。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报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统一在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和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县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八、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三份,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在同一聘用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或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下属其他单位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有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给予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给予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1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录用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其他

1、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

2、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原则上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附件:2013年扶绥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报考咨询电话:0771—7531422、0771—7510969

监督电话:0771—7530405、0771—7530030

中共扶绥县委员会组织部

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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