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于6月25日开始政审,7月5日网上填报志愿,7月13日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
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今年我省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直接招收士官工作。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是指依托高等职业院校为部队定向培养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的军地通用士官,毕业后补充到士官岗位服役。今年我省共招收230名,其中: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报考代码D008)为海军部队定向培养180名,分别为:航海技术专业(代码520401)80名、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20401)60名、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代码520413)40名;山东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为第二炮兵部队定向培养50名,专业为机电一体化技术(代码580201)。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纳入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统一实施,考生报考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①户籍为山东省,并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今年8月31日)的普通高中理工科男性应届毕业生。②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军队分配,高考成绩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以上;③政治条件符合义务兵征集政审标准,身体条件符合义务兵水兵征集体检标准。
有报考定向培养直召士官意愿的考生,可于6月25日至7月4日,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报名参加政治审查,并及时查询政审结论,合格者领取本人《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于7月5日参加网上填报志愿;7月8日至10日,省征兵办公室依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专科提前批第一院校志愿上线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合格人员体检面试;7月13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省征兵办公室提供的政审、体检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考生的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开始录取工作。录取数量依据考生分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
体检面试对象,需政治审查合格,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通知省征兵办公室提前向体检面试对象明确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政治审查合格的考生体检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到时先到登记处登记,审查户籍、年龄等基本条件,上交《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后按体检站工作人员指挥完成体检项目(此次试点体检一般不做单科淘汰,考生参加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明显不合格者经征兵办公室负责人、主检医生和专科医生会审后淘汰)。面试工作以招收部队为主,省征兵办公室参加,主要考察报考动机、心理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形象气质和反应能力等方面情况,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体检面试站实行封闭管理,除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和工作人员、现场巡视监督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考生可于7月11日后,拨打0531-51679162查询体检面试结果。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培养对象毕业当年,将按照规定下达士官命令,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相应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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