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经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公示,现将全市加分人员加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两天,公示日期:2013年7月1日~2日。如对公示对象及加分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书面向公示对象所报考的单位反映。
附件:平南加分公示详情参考:http://www.ggrsrc.com/ds/gg/Article.aspx?ArticleID=4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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