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法检系统)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来源:文山人社网 阅读:5889 次 日期:2013-07-01 13: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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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山州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法检系统)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对文山州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法检系统)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13年7月9日,9:00-17:00;

2013年7月10日,9:00-17:00。

(二)地点

文山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楼大厅(文山市果园街39号)。

(三)复审程序

1、资格复审情形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部门进行审验。请将上述材料复印一份,并在复印件上写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章。

具体所需证明材料请考生对照《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相关文件可从以下网址下载:

http:// gwyj.ynhrss.gov.cn

2、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与招考岗位要求不符,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

3、审核确认

根据《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如出现已进行过网上确认的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情形,资格复审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须在其提交的《确认表》上盖章认可。《确认表》盖章后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作为“面试准考证”,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四)相关说明

1、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州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届时将组织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开展资格复审工作。

2、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等情形的报考人员,将对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诚信承诺书》进行认定和处罚。

二、面试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3年7月23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地点:文山学院主教学楼。

(二)面试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持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章的确认表原件;

2、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法进行。

(四)面试内容

无领导小组讨论:主要是通过给一组考生一个问题,让考生进行一定时间的讨论,来检测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辩论能力、说服能力、情绪稳定性、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非言语沟通能力等各个方面的能力,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

(五)面试注意事项

1、7月22日上午8:30,全体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到文山学院主教学楼前的操场进行抽签,确定每个岗位的面试时间。

2、7月23日至7月24日,每场考试的考生,请务必于当场面试前45分钟,即上午7:15,下午13:15前到达文山学院主教学楼的操场,按面试编排组次列队与面试考官同时抽签决定面试考场。上午7:45,下午13:45未到达考点的,取消当场面试资格,并保留是否追加禁考处罚的权利。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五年禁考公务员的处罚。

3、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后,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交给有关工作人员保管。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候考室和面试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凡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5、考生进入面试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则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6、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7、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8、按照回避有关的规定,考生可向纪检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9、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10、考生在候考室、面试室内禁止吸烟。

11、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面试的相关说明

1、面试工作由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面试阶段通过文山政务网(www.ynws.gov.cn)、文山党建网 (zswldj.yn.gov.cn/newZS/default.aspx?departmentid=1068)和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发布相关工作信息。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综合成绩将于2013年7月26日通过文山政务网、文山党建网和文山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7天。

4、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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