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拱墅区教师进修学校等7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16名,依据杭州市《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7家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6月份直接考核招聘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1.杭州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见《计划》。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2012、2013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3.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的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2012、2013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4.年龄要求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杭州地区以外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本人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7月5日至6日(9:00-11:00;13:30-16:30)。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核和体检
本次招聘考核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自行制定。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拱墅教育网、拱墅人才网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录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2013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2012、2013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注意事项
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259974(工作日)。
附件:1.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单位2013年6月份直接考核招聘计划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报名表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13年6月28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报名表》来源于杭州教育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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