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出台了《2013年柯城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根据公告,今年我区计划招生(招聘)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农村社区医生)29名。
委培对象
此次招生(招聘)的委培对象为:2013年报考普通高校,理科高考成绩达到第三批录取分数线之上,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具有柯城区户籍(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6日)且与柯城区卫生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学生。
招录与招聘
此次招生(招聘)按照“先填志愿,择优录取,后签协议”的原则实施定向招生。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专科安排在第三批提前录取。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卫生局将根据各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crlsb.com/)、柯城区卫生网(http://www.kcqwsj.com/)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临床医学专科层次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每人2.34万元标准由省财政承担,在校期间按补助总额的40%支付,毕业到岗后一次性补助60%部分,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本科层次的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不少于4.6万元/5年/人标准给予补助,由委托培养用人地政府承担。
护理专业的专科层次学员的补助政策,由我区结合实际制定。
就业与待遇
2013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卫生局再次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合格的,由区卫生局统一调配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定向培养生在农村社区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
2013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不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农村社区工作的,应当返还各级政府实际支付和定向培养补助经费及相关费用,同时不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
预报名与志愿填报
2013年7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有意报名定向培养的考生可向柯城区卫生局或高校招生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570-3037330),并在柯城区卫生局进行预报名。未经预报名登记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和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第二批提前批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7日,体检时间为7月19日—7月21日,公示时间为7月22日—7月24日,签订协议时间为7月25日,回单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26日—7月27日。
第三批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3日,体检时间为8月5日—8月7日,公示时间为8月8日—8月10日,签订协议时间为8月11日,回单投档录取时间为8月12日—8月13日。
志愿填报时间如有变动,以省教育考试网公布时间为准,体检、公示等时间同时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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