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兴区乡镇街道、区级部门编外用工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要求,区检察院拟招聘一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驾驶员岗位,招聘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2.高中以上学历;
3.35周岁以下,男性,住湖州市区;
4.其中一名要求驾驶证类别为B证;
5.实际驾龄三年以上,且无事故记录。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至7月8日(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州市区湖东路28号(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606室)。
四、报名资料:
1.个人自荐资料及联系方式;
2.学历证书、身份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证明材料;
4、 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区检察院制订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经区人力资源局审核批准后,面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择优聘用。
1.信息发布和公开报名:经规范编外用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通过区人力资源网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公开报名;
2.资格审查:对报名的对象由区检察院统一资格审查;
3.组织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进行面试考核;
4.组织考察:对考核确定拟招聘人选进行考察;
5、择优聘用
六、招聘管理及薪酬
拟招聘人员经选拔录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由区检察院填写《吴兴区编外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招聘手续,并报区人力资源局备案。社保、公积金按照规定办理,薪酬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联系电话:2077097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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