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局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桐庐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分水、横村和江南法庭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各1 名。
二、报名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品行端正,办事公道,有社会责任感;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热爱人民调解工作;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身体健康,年龄24至40周岁。法律专业优先录取。
三、工资待遇
面议
四、报名办法
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近期照片一张,于7月10日前到桐庐县司法局报名 。
五、其它事项
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与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1年。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报名地址:桐庐县司法局政工科 联系电话:64212632
桐庐县司法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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