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发改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43号)和《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秀洲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秀洲政办发〔2012〕137号)精神,2013年秀洲区将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8名。现将有关招生(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13年报考普通高校理科,立志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填报理科第二批(本科层次)提前录取专业志愿并与秀洲区计卫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秀洲户籍(不含嘉北、塘汇)学生。
二、招生院校、专业、层次及招生名额
(一)湖州师范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层次,4名;
(二)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中医学专业,本科层次,2名;
(三)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层次,2名。
以上各专业学制为五年。
三、招生批次
第二批提前批。
四、招录与招聘
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2013年7月2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以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
(一)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第二批录取分数线后,于7月17日8:30~17:30及时将湖州师范学院临床医学(社区医生)(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223,专业代码75)、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中医学(社区医生)(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116,专业代码01)、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口腔医学(社区医生)(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099,专业代码19)填报在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
(二)划取上线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区计卫局。
(三)体检、公示
区计卫局、区人社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按事业单位招聘要求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按1:1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区范围公示3天。
(四)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区计卫局商区人社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
(五)学校录取
各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各县(市、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六)备案
录取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委培生名单抄送区计卫局、区人社局备案。
五、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下拨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10〕201号)、《关于印发2011年基层卫技人员培养培训项目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1〕46号)、《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9〕82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就业
(一)2013年入学的定向委培生,按期毕业后按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到嘉兴市秀洲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区计卫局商区人社局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二)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定向委培生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新模式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在规定期限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新模式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三)定向委培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服务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期限不得少于5年。有关内容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明确。
七、咨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嘉兴市秀洲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人事科(秀洲区行政中心西侧电力大楼附楼四楼,暨洪兴西路1765号西侧)咨询。
嘉兴市秀洲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82721485、82721486、13957365365、13575310918、13758311028;
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721930。
嘉兴市秀洲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
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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