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考生注意:如拟报考我校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者,务必在报考前与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招生学院联系,确认在该地区有办学计划再报名。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工程硕士不进行跨省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各领域间不能调剂录取。
一、招生领域工程硕士专业领域包括材料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航空工程、计算机技术、机械工程、项目管理、工业工程、物流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车辆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航天工程等领域在有合作培养单位的部分省市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及考试1、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
(2)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者,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3)报考集成电路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者,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陆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考生登陆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7日后登陆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考试时间为10月27日。
(3)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及方式:1、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GCT”,即初试);2、“GCT”成绩符合我校报考专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测试(即复试)。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GCT”成绩当年有效。
复试时间定在2013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由我校各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我校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在复试前(2013年12月)进行,具体时间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
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自行下载),资格审查表必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满足报考条件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3、资格审查及复试费100元。
以上材料由招生学院初审后再集中到我校研招办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四、录取与入学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复试)及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综合考查,择优录取。已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录取学院的授课通知报到,2014年春季入学。
五、学习年限和培养方式1、工程硕士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行政关系等仍在原单位,学习年限2~4年。
2、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应在1~2年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课程教学采取面授方式在学校、企业或指定地点集中授课。具体教学形式由各工程硕士招收培养学院根据工程硕士生的来源和数量等情况有计划地组织。
六、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工程硕士的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的课题项目,可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选取:
1、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设计或研究专题;
2、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
3、预先研究专题;
4、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学位论文的指导采取双导师制,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和合作单位内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
达到工程硕士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七、培养费用1、培养费用参见各领域招生简章。
2、在职工程硕士生一律是委托培养方式,行政等关系仍在原单位。
3、学习期间的待遇等由考生所在单位按本单位规定执行。
八、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10—82317637北航研招办网址http://yzb.buaa.edu.cn
收费举报电话82317582或82317583纪委监察邮箱jwjc@buaa.edu.cn
九、其他事宜拟报考我校工程硕士者,务必在报考前仔细阅读所报考领域的招生简章并与所报考工程领域的招生学院联系,确认在该地区有办学计划再报名。
各招生学院联系电话如下:
招生学院 | 招生领域 | 领域代码 | 联系电话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工程 | 85204 | 82317132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85208 | 82338348 |
集成电路工程 | 85209 | ||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 控制工程 | 85210 | 82338879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航空工程 | 85232 | 82317436 |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 航空工程 | 85232 | 82339120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技术 | 85211 | 82317633 |
82338458 | |||
82317630 |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机械工程 | 85201 | 82317712 |
工业工程(质量管理方向) | 85236 | 82316795 | |
经济管理学院 | 工业工程 | 85236 | 82313288 |
项目管理 | 85239 | 82316953 | |
物流工程 | 85240 | 82339359 | |
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 | 85230 | 82339416 |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 车辆工程 | 85234 | 82316713 |
交通运输工程 | 85222 |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85213 | ||
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 | 工业工程(可靠性方向) | 85236 | 82313661 |
宇航学院 | 航天工程 | 85233 | 82316534 |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 仪器仪表工程 | 85203 | 82338326 |
控制工程 | 85210 | ||
化学与环境学院 | 材料工程 | 85204 | 82316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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