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涟源市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涟源新闻网 阅读:1042 次 日期:2013-07-06 16: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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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涟源市卫生局、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拟在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职位及职数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健全;

4.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职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人事人才网、涟源电视台等媒体及主要公共场所公布。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0日至7月12日止。

2.报名地点:涟源市卫生局人教股(市卫生局办公大楼304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由本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及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照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需提供有关资格证的,带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职工作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由市纪委、人社、编办、卫生、民政等部门派专人组成报名资格审查组,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7月16日下午5:30以前,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满分100分,按60%折算总成绩)

1.开考比例:招聘职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职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对于参加笔试的实有人数没有达到1:3比例的职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按该职位同一套笔试试卷实际参考考生的平均分确定),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技能测试(面试)对象。

2.笔试内容:所报职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占80%(其中医、技类考医学基础知识,并且市直医疗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分设试卷);卫生法律、法规占20%。。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人事人才网等媒体及市卫生局办事公开栏公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技能测试(面试)(满分100分,按40%折算总成绩)

1.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面试)入围对象。如果参加技能测试(面试)的实有人数没有达到1:2而出现1:1比例参加技能测试(面试)的,须经娄底市人社局批准,其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下的不能纳入体检人员名单。

2.分职位类别组织技能测试(面试),其中文秘、财会、计算机、医技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综合成绩公布

将笔试和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人事人才网等媒体及市卫生局办事公开栏公布,公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按学历从高至低排定。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从相应职位参加了技能测试(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已婚者还需提交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对象:1.受刑事处罚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3.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4.违反计划生育的;5.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或政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6.公开招聘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一次)为考察对象。

(八)公示

考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人事人才网及市卫生局办事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原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报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涟源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8-4982856

涟源市卫生局:0738-4434710

涟源市民政局:0738-4828111

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涟源市卫生局

涟源市民政局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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