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阳县人民法院决定招聘协警(驾驶岗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不超过30周岁,身体健康;
2、持有C1级以上温州地区驾驶执照,3年以上驾龄。
3、户籍平阳。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7月12日止;
报名地点:平阳县人民法院1楼车队办公室;
报名电话:63889915;
报名须知: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无犯罪记录等原件、复印件,及个人一寸照片三张。
(二)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的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驾驶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聘用
经平阳县人民法院试用2个月考核合格后,由平阳县人才公司为其办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手续。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人民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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