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法学会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嘉兴市法学会岗位合同工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
具有嘉兴市本级户籍、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嘉兴市机关录用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
3.能熟练使用电脑,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有法律基础知识或会计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录用原则和程序
招聘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五、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13年7月20日下午17:00 前将本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地、户籍、毕业学校和专业、学历、学习工作情况、个人近照1张、联系方式等)发送至邮箱4569076@qq.com。在职人员报考须持单位同意的证明。
联系人:王欢 联系电话:82521719
六、待遇
1.录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公司按人才派遣办理,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单位不解决住宿。
七、本简章由嘉兴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嘉兴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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