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湖里区区属事业单位2013年夏季补充卫生专业编内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的通知
根据《厦门市湖里区2013年夏季补充卫生专业编内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简章》,现将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核
(一)对象
报考湖里区区属事业单位(岗位代码:02,04-09,12-16)且按要求进入面试资格复核的人员。
(二)时间、地点
2013年7月10日(8:30–11:30,15:30–17:30)
厦门市湖里区政府行政大楼(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412室)
(三)携带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报名时未提供下述材料复印件的,须另外提供复印件):
1.身份证、准考证(免笔试人员无需提供准考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章的就业推荐表;
②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③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④以双学位、双专业第二学历(位)的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sxw_szy的电子注册书面信息。
3.报考有工作经验、经历要求的岗位的,须提供能体现岗位所要求工作经验、经历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有效凭证。(报名时已提供符合要求材料的原件的考生不用另外提供)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户口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其他证书等。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核后,发给通过人员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前述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核后,可能会有部分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请候补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备递补。
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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