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外省市加分投档与降分投档问答
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 阅读:791 次 日期:2013-07-10 17: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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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省市高校在本市招生实行加分投档有什么规定?

在普通高校一本批次、二本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投档时,如外省市高校线上生源不足,在征得高校同意后,给填报过相应高校志愿的线下考生合成总分加20分投档的优惠(加分后必须达到高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控制线)。加分投档也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招生高校接收到的考生电子档案中成绩仍然是原合成总分(不含20分的加分),由招生高校按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录取。

(1)零志愿、提前批、艺术体育批次招生的外省市高校不实行加分投档。

(2)如果加分后仍达不到所填报的外省市高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线,不能投档。

(3)考生所填报的外省市高校应投档数未满,才能加分投档。加分投档的比例不超过招生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

(4)20分投档加分仅是在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高职(专科)的志愿表中所填报外省市高校投档时起作用,招生高校看到的仍是考生加20分前的成绩。

(5)外省市高校加分投档时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见,也无须考生再提出申请,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进行。

(6)征求志愿不实行加分投档。

2. 录取环节中什么时候进行外省市高校加分投档?

外省市高校在规定分数线上平行志愿投档后仍有缺额计划,并认可加分投档政策,可在征求志愿前,对一本、二本、高职(专科)线下20分之内、填报过该校志愿的考生,实行加20分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征求志愿不实行加分投档政策。

3. 是不是填报外省市高校的考生都加20分投档?

如果考生填报的外省市高校按志愿对线上生源投档后尚有余额,该高校认可上海市的加分投档政策,那么加分投档才会起作用。投档时,只有考生的合成总分加了20分以后达到或超过该高校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且排位在外省市高校剩余计划数之内,这时考生的档案才能被投到该招生高校,对考生的加分投档才有实际意义。

4. 外省市高校在本市招生实行降分投档有什么规定?

在上海招生的外省市普通高校如一本批次、二本批次资格线上生源不足,经加分投档及征求志愿后线上生源仍然不足,可分别在第一批或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择优录取填报过该校志愿的考生(农林、水利、石油、矿业、地质等高校可不经征求志愿直接降分投档),其中第一批外省市本科高校的降分幅度最大可降至第二批本科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二批外省市本科高校的降分幅度自第二批线下最大可降至规定的本批次考试科目的分数线上。具体降分幅度由招生高校确定。降分投档同样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高职(专科)批次则不得在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再降分投档。

降分投档有三个条件:

(1)一本、二本批次高校,经过按志愿录取、加分投档和征求志愿录取后还不能完成计划(农林、水利、石油、矿业、地质等高校可不经征求先降分投档);

(2)高校愿意降分录取,提出申请,在规定降分范围内确定降分幅度;

(3)降分投档仅在填报过该校志愿的考生中进行,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
由于实行平行志愿,考生考前填报的均视为第一志愿,在外省市高校降分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见,无需考生再提出申请。

5. 外省市高职(专科)高校在本市招生实行降分投档吗?

外省市高职(专科)批次在本市招生不实行降分投档,仅实行平行志愿报考外省市高校、若投档不足可加20分的投档政策。

6. 录取环节中什么时候进行外省市高校的降分投档?

分别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征求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农林、水利、石油、矿业、地质等高校可不经征求志愿录取环节,在相应批次按志愿录取及加分投档录取后先降分投档。

7. 加分投档与降分投档政策有什么区别?

报考外省市高校优惠政策中的加分投档与降分投档的区别在于:

(1)投档时间不同

加分投档是在按志愿投档后、征求志愿前进行;降分投档是在征求志愿录取后进行,农林、水利、石油、矿业、地质等高校可在相应批次按志愿录取及加分投档录取后先降分。

(2)分值不同

加分投档的分值为20分;降分投档幅度由招生高校提出,最大可降至下一批次投档控制线,一般可能大于20分。

(3)实行批次范围不同

加分投档在第一、二、三批招生中实行;降分投档在一本批次和二本批次录取中实行,高职(专科)批招生不降分。

8. 不认可加分投档的外省市高校是否有可能实行降分投档?

有可能。有些外省市高校希望招收到考分在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因此在征求志愿前不愿意先实行加分投档,如果对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征求志愿后计划仍未完成,则有可能要求降分录取低于本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有该校志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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