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绿春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红河人才网 阅读:1184 次 日期:2013-07-10 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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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红河州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为做好绿春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绿春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相关事项通知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参加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和专业素质考试合格后进入体检的人员(网络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为准)、绿春县2013年紧缺人才引进与招聘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人员(网络公示合格人员为准)。

二、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3年7月18日上午7:30到绿春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一楼大厅集中进行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勿食猪肝、猪血、大量绿色蔬菜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清晨空腹。

3、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一般不做X线检查。

4、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县医院体检结束后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进行“尿马啡”检测。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完毕后,于当日下午14:00时到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填写政审表和录用审批表。

三、需要携带的相关证件及材料

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册复印件需复印户主信息和个人信息),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5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

四、档案转递

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于2013年7月31日前将档案转入绿春县人力资源开发股,考生档案不在绿春县需要开具调档案函的,即时到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办理。

五、其它要求

(一)、由于考生自身原因导致电话不能正常接听通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

(二)、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审批录用资格。

(三)、逾期未转交档案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证件的考生,

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绿春县人力资源开发股联系电话:0873—4222280。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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