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今年进入了玉溪公务员面试现在要资格复审。我所报考的是有两年工作经验的岗位。
1、我在县公司上班,但劳动合同是和玉溪市劳动事务服务中心签订的,属于劳务派遣制员工,原来的合同到期后又继签到了2013年9月;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是在现在上班的单位开(县公司)还是到哪里开?
我咨询了玉溪市公务员局但他们也没有说清楚,叫我看文件。
希望得到老师的帮忙!谢谢!
回复:你好,首先确定是否需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需要,由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开具(玉溪市劳动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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