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延川县2013年特设岗位计划 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延川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1167 次 日期:2013-07-11 17: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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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3]20号)精神,特制定延川县2013年特设岗位计划 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特岗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学科和人数

①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艺术、音乐、美术、体育、舞蹈均可申报)33人。

②地理1人,生物1人,审计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①2013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艺术、音乐、美术、体育、舞蹈等专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具有相应专业的往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

②生物、地理、审计专业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招聘条件:

①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

②未就业或经本人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附单位联系方式)。

③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

④具有延安市常住户口。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拟定招聘人选、岗前培训、签定合同、上岗。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日—7月8日网报(http://tg.ncss.org.cn/)。

2、现场资格审查:7月12日在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由监察局、教育局、人社局、公安局、财政局、编办组成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工作。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下载打印的《特岗教师报名表》和3张与《特岗教师报名表》上照片一致的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现场确认情况将在县政府门户网(/)公布。

3、笔试:7月18日上午9:00—11:30在延川县城关小学进行。考生于7月17日在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四科合一,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

4、面试:7月23日在县教育局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计算,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5、体检:7月27日,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6、签定合同:7月28日—7月31日在县教育局签订。

7、岗前培训:8月1日—8月10日由县教育局组织,地点另行通知。

8、上岗任教:8月底9月初

延川县特岗 相关信息将在延川县政府信息网(/)公告,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自负。

五、聘用

1、拟聘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

2、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陕教师[2013]20号文件落实相应的政策保障与考核管理。

3、受聘人员,自通知之日起,一个周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后,在聘用学校必须工作三年,三年内不得调聘工作单位。

5、为维护“特设岗位” 的公正性,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反工作纪律的,将严肃查处。

六、政策与保障

1、纳入“特设岗位”计划指标的,其教师工资支出按人均年2.7万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受聘教师享受地方工资标准及地方性补贴。

2、受聘“特设岗位”教师,申报“陕西省农村中学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晋升职称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工作满三年后,报考省内 录取时给予加分照顾。

3、特岗教师聘任期间,其津贴补贴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补助标准地方,高出部分由县级政府承担。所有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七、服务期的管理

1、受聘人员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期间,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所任教的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每学期对其考核一次,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并将考核情况报省教育厅。

2、对于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受聘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在读教育研究生者,按《陕西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中有关条款处理。

八、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1、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应聘人员,由其自主择业。

2、继续留任。鼓励应聘人员在服务期满后继续扎根农村,对愿意长期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的人员,可以续聘,作为国家正式教师录用。

九、组织机构

为保证特岗计划的顺利实施,我县成立延川县特岗计划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满红(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军(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薛和才(县公安局局长)

刘伟生(县教育局局长)

刘俊祥(县财政局局长)

张向荣(县人社局局长)

冯光明(县卫生局局长)

沙金伟(县监察局副局长)

冯永杰(县编办主任)

下设特岗计划 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办公室主任:刘伟生(县教育局局长)(兼)

副主任:董军成(县教育局副局长)

联系人:张慧雄

联系电话:0911-8111163

延川县“特设岗位” 办公室(借章)

2013年7月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陕西省特岗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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