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男性,年龄在18至30周岁,身高165公分以上(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品德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管理处罚,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自愿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1)中共党员;(2)高学历;(3)复员退伍军人;(4)具有一定专长和相关工作经历。
二、报名
报名地址:鹿寨县建中东路65号:鹿寨县公安消防大队四楼;联系人:朱教导员;电话:0772-6815156、18377233303。
报名须提交的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1份;(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3)个人简历1份;(4)近期免冠一吋正面彩照1张;(5)其他材料(如退伍证、各类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报名时现场测量身高、体重及视力。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合同管理
首期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两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即辞退,合同期满由我大队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一年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工作待遇:(1)工资待遇:本次聘用人员性质为临时工作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每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1100元,绩效奖300元,高危补贴300元,等级工资100元,住房公积金补贴100元。(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按正常工资标准发放),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食宿、服装待遇:合同制消防员食宿由大队统一安排,标准与现役义务兵相同。消防员着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由我大队按广西消防总队统一标准供给。(3)政治待遇:合同制消防员与现役士兵享有同等的政治待遇。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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