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我市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经市政府和龙岩市人事局核准,我市将于2013年6月22日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统一考试。此次分配根据各乡镇卫生院的岗位需求,坚持公开、平等、按成绩自主选择的原则。现将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专业技术(护士)岗位分配办法
体检、审查合格,根据笔、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符合录用的前19名考生按如下分配原则。
(一)助产专业考生的分配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助产专业单列先予选择,符合录用的助产专业前4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以下录用单位:新桥中心卫生院1个岗位、溪南中心卫生院1个岗位、赤水卫生院1个岗位、双洋卫生院1个岗位。
(二)护理专业考生的分配方式
符合录用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以下录用单位:永福中心卫生院3个岗位、新桥中心卫生院1个岗位、吾祠卫生院1个岗位、象湖卫生院2个岗位、官田卫生院2个岗位、双洋卫生院1个岗位、南洋卫生院1个岗位、西园卫生院1个岗位,芦芝卫生院1个岗位、溪南中心卫生院1个岗位、和平卫生院1个岗位。若助产专业岗位未招满时其岗位改为护士专业岗位。
二、专业技术(临床科)岗位分配办法
考生按笔、面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应达60%含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程次自主选择录用单位:
1、合格考生达到9名时:双洋卫生院2个岗位、象湖卫生院1个岗位、吾祠卫生院2个岗位、灵地卫生院1个岗位、官田卫生院2个岗位、赤水卫生院1个岗位。
2、合格考生达到8名时:双洋卫生院2个岗位、象湖卫生院1个岗位、吾祠卫生院2个岗位、灵地卫生院1个岗位、官田卫生院1个岗位、赤水卫生院1个岗位。
3、合格考生达到7名时:双洋卫生院2个岗位、象湖卫生院1个岗位、吾祠卫生院1个岗位、灵地卫生院1个岗位、官田卫生院1个岗位、赤水卫生院1个岗位。
4、合格考生达到6名时:双洋卫生院2个岗位、象湖卫生院1个岗位、吾祠卫生院1个岗位、灵地卫生院1个岗位、官田卫生院1个岗位。
5、合格考生达到5名时:双洋卫生院1个岗位、吾祠卫生院1个岗位、灵地卫生院1个岗位、官田卫生院1个岗位、象湖卫生院1个岗位。
三、其它事项
1、以上各招聘岗位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若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学历高、职称高、党员、优秀毕业生、学生干部的顺序优先选择就业单位。
3、符合录用的考生因其个人原因而放弃就业的,在二年内不得再参加本市卫生系统入编招聘考试。
4、招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管理,并实行不低于五年的服务期制度,服务期未满,本市将不予以协助办理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当事人已和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依法解除原合同。
漳平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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