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梨洲街道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入闱面试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须在实施面试3天前向选调单位提供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参加面试。因无法提供书面证明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应在面试2天前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
现根据书面证明提供情况,公布最终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具体见附件。
最终入闱面试人员名单http://www.yyrc.com/News/12013711151311.html
梨洲街道党工委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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