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复审通知
来源:吉林市教育局网 阅读:1294 次 日期:2013-07-13 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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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吉林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的面试人员:

根据《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吉林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复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

2013年7月15日—1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二、 地点

吉林毓文中学体育馆2楼会议室(请面试人员走学校体育馆大门)。

三、 面试人员注意事项

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证件,逾期未申请的按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一) 面试人员携带材料。

1、“人才评价证明书”(办理事宜见“学历资格认证”的说明)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3张小2寸红底或蓝底免冠照片;

5、考生报名表;

6、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7、笔试准考证原件;

8、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9、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其它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1、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12、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13、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原单位(按人事关系)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1—6项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需提供;7—13项根据岗位条件要求予以提供。

(二) 其它注意事项。

1、学历资格认证。进入面试人员携带与本人报考时填报的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或学历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学籍档案等材料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吉林市解放北路人才市场),进行学历资格认证。认证合格的,即可领取认证机构开具的“人才评价证明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2、进入面试人员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并缴纳面试费用。

3、经学历资格认证、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432—62022808。

吉林市教育局人事处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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