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2013年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体检结果和考察工作通知
来源:合肥市人事考试网 阅读:843 次 日期:2013-07-17 1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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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包河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规定,经复检和递补程序,以下210名同志体检合格,进入考察阶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合格进入政审程序名单如下:

http://www.hfrc.net/click.php?id=4024

请上述人员于2013年7月23日18:00前将考察材料(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包河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区政府南楼505室)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按相应岗位成绩高低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察内容与所需材料

1、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提供以下内容的考察材料一份,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1)品德: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工作主动性、事业心、团结合作精神等,注重考察其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情况以及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力:主要了解被考察者的知识和专业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3)绩效:主要了解被考察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实绩和奖惩情况。

(4)遵纪守法情况,有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无经济问题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

2、历届毕业生(包括待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在各级人才服务机构托管的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社居委(村委会)和街道提供以下内容的考察材料,政审材料加盖社居委(村委会)或街道公章。

(1)思想方面。主要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工作主动性、事业心、团结合作精神等。

(2)社会表现方面。

(3)遵纪守法情况,有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无经济问题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

(4)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

3、应届毕业生

(1)由所在学校考察考生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完成学业、参加社会实践、奖惩情况和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并加盖院系公章。

(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

三、其它

1、如有考察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考察材料者,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进行体检、政审。

2、相关结果择日在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关注网上动态。

3、请浏览过此通知的考生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通知确认:

①回复电话:0551-63357133进行确认。

②发邮件至bhqjyjrsk@126.com进行确认。(邮件主题写清学科、组别、姓名,以包河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邮件自动回复为准)

4、监督举报电话: 0551-63357133(包河区教育体育局);0551-63357296(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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