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隶属于湖南省水利厅,是湖南唯一一所水利水电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确认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等院校、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高职高专招生就业先进单位、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立项建设院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我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由水利厅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全过程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综合能力强,专业知识牢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水利网和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 日—2013年7月 31日17时止 。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资格证等材料和近期免冠彩照3张及其他相关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207(长沙市远大二路泉塘)组织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以上报名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发送至Liufm8888@163.com,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岗位+所学专业+最高学历+姓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请在参加笔试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核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既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30% ,试讲占70% )。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试教。设置综合合格分数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者不予聘用。
应聘其它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与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50%、试教与面试占50%)。试教与面试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应聘实训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50%、试讲占35%、实际操作占15%)。试讲与实际操作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应聘操作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25%、实操占25%)。面试与实操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试教(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面试人员。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学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凡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和地点在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www.hnslsdxy.com)上发布,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所有考试环节成绩在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团结协作、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水利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483008、84080965、84083157
湖南省水利厅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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