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2013年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公务员公开遴选系统网 阅读:947 次 日期:2013-07-19 17: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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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民政部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职位5:1的比例,确定以下5名面试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

遴选职位 准考证号
优抚安置局综合(军供管理)处主任科员 113311014111
113311014609
113331011205
113342010509
113342011927

二、资格复审

(一)传真材料审查。根据面试工作要求,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7月24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传真到我部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2、《201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3、公务员登记表;

4、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

5、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

(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7月29日(星期一)下午16:30,到民政部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3号楼4层人事司会议室(3452房间)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复审。(乘车路线:乘2路公交车东华门站、60路公交车锡拉胡同站下车;乘地铁一号线王府井或天安门东站、地铁五号线灯市口站下车。)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工作证;《201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已获得的本科以上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考生应对传真和现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条件不符者,将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定于7月30日上午8:30进行,考生应于8:00前报到,截至8:30面试开始后仍没有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报到后,进行签到,入闱封闭管理,根据有关安排依次进行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面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请各位考生自行安排好行程,按要求参加面试。

全国老龄办公开遴选职位面试由全国老龄办自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公告。联系电话:58122153。

民政部人事司人事处咨询电话:010-58123366

传 真:010-58123357

民政部人事司

2013年7月19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国家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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