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5201 次 日期:2013-07-18 16: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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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和《2013年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本次公务员选调工作的笔试、查分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丽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参加面试的人员,现将开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岗位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名 笔试成绩 笔试排名
1 行政复议科副科长 XD2013015001 63320410 杨红玉 74.3 1
2 行政复议科副科长 XD2013015001 63320407 杨正宇 74.2 2
3 行政复议科科员 XD2013015002 63320414 袁家兴 75.8 1
4 行政复议科科员 XD2013015002 63320412 和积武 73.3 2
5 行政调解科科员 XD2013015003 63320416 关晓刚 72.8 1
6 行政调解科科员 XD2013015003 63320418 俞宗芳 70.8 2

二、面试时间

2013年7月23日(星期二)上午9时开始,考生提前半小时到场。

三、面试地点

市委党校办公大楼二楼

四、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

五、面试的程序和要求

(一)应试人员于2013年7月23日(星期二)上午8:30到市委党校办公大楼二楼(候考室)报到集中,进行面试前准备工作。

(二)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报到后交工作人员验核。

(三)抽签确定岗位面试顺序和个人面试顺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面试开始后,考生由引导员引领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四)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领到考生休息室休息。

六、面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着正装,但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工作制服。

(二)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考场,面试开始时间仍未到达考场的,视为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三)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候考室后,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等必须交给工作人员保管,将通讯工具携带入面试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试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只允许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与本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五)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六)按照有关回避的规定,考生可向纪检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联系人:吴丽涛:15912226050

丽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丽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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