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度婺城区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公告》规定,经过体检,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现将拟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表),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农林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诬告。
3.公示期限:从2013年7月22日起至7月24日止,共3天。若预录取定向考生因相关情况不能录取时,则按规则录取相应的替补考生。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5513室,邮编:321025,联系电话:0579-82368078;婺城区农林局人事科教科,地址:婺城区政府3楼319室,邮编:321025,联系电话:0579-82315610。
附:2013年度婺城区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拟确定考生名单http://wcrc.cn/information/newsview.asp?id=829
金华市婺城区农林局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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