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龙湾区机关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一)岗位一:龙湾区人民法院3名;
(二)岗位二:龙湾区委组织部1名;
(三)岗位三:龙湾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1名;
(四)岗位四:龙湾区科学技术协会1名。
二、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调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
2.公务员已登记的,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试用期不定档);外县(市、区)的公务员须录用满3年以上(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
3.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报考职位其他要求。
(二)公开选调的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
1.岗位一(龙湾区人民法院):①大学以上学历;②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或已取得 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③三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2.岗位二(龙湾区委组织部):①大学以上学历;②从事综合文字岗位三年以上;③中共党员。
3.岗位三(龙湾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①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②具有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经历1年以上,具有较强文字功底。
4.岗位四(龙湾区科学技术协会):①大学以上学历;②文秘及相关专业(专业审查参照《2013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调职位及报考要求、参加选调对象的范围和资格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二)报名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8月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5:30。
报名地点:
①岗位一: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地址:龙湾区永中街道龙江路法院大楼709室 电话:86555077)
②岗位二: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地址: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1502室 电话:86966606)
③岗位三: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地址:龙湾区高新大道166号4楼区编委办综合科(社保厅4楼) 电话:86961096)
④岗位四:温州市龙湾区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地址: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926室 电话:86968861)
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面照3张,并填写《温州市龙湾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并盖章后,到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非龙湾区公务员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经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报考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报考比例,相应减少报考职数。
(三)领取准考证。已审核符合公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的人员到各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由龙湾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考点设在龙湾区(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遇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由龙湾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六)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由龙湾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并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
(七)确定拟选调对象及公示。根据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予以公示7天。拟选调人选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调的,不予以办理转任手续。
(八)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说明
(一)整个选调过程中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龙湾党建网(www.lwdj.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二)未尽事宜由龙湾区委组织部与选调单位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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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来源于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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