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我县卫生系统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凡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其中:报考医疗及相关岗位的2012年、2013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放宽到2010年)毕业的考生除外;报考护理岗位2013年毕业的考生如果201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财务岗位人员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5、学历、专业及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在职人员持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到澧县政务中心5号楼二楼99号人社局窗口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7月26、29、30日共三天。
考试分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澧州医院和其他单位四个批次进行,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四类单位的相关职位。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3、确定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4、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1)笔试(占总成绩的60%)。卫生专业岗位: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和相关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80%)。其他岗位: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相关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专业不限的岗位以申论替代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或申论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县人民医院护理、医疗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40%)和操作考核(占面试成绩的6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中医医院、澧州医院、三医院、乡镇卫生院护理岗位面试只进行操作考核。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7、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壹次。
8、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根据本人职称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全程公开,由纪检监察、县人大内司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有关事项可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澧县人社局网站查阅。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 3221604、3221489
县卫生局 3245103。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澧县卫生局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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