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长兴县在编在岗的公益一类或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3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农村基层工作;
3.敬业爱岗,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报名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办理转任、调动工作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0日—2013年8月5日8:00-17:00止(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长兴县水口乡人民政府大院内1号楼2楼(党政人大办),联系电话:0572-6014036。
报名时须提交《水口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附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年度考核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出面试通知书。
(三)组织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得分高低,按1:2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调的原则,经乡党委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选,按组织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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