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的原则;坚持双向选择、特事特办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在区委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采取自愿报名,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名额
此次共引进14名人才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各职位条件见附表《冷水滩区2013年引进人才计划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岁以下的
“985”和“211”工程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7月31日。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直接考核(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8月9日下午6:00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简历,3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并填写《冷水滩区2013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地点:冷水滩区人社局(区政府南楼6层)。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缴纳考务费每人100元。
3、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在2013年8月16日前提交本人学生档案、毕业证、学位证及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4、面试
经资格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面试工作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
5、体检
各职位根据引进计划和面试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报名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执行。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7、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工作完成后,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有关待遇。
五、引进人才的管理及待遇
一、编制:凡引进的人才,统一安排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纳入区事业编制管理。
二、待遇:对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其工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在编同类人员待遇。
冷水滩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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