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青秀区四个镇文体工作,经城区批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文体协管员: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青秀区伶俐镇、南阳镇、刘圩镇、长塘镇文体协管员各1名,共4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二)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三)热爱文体工作,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四)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文体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按公告时间、地址、要求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7月25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各镇党政办公室或文体局办公室(悦宾路1号14楼1424室)
伶俐镇联系人:邓委 联系电话:4266131 13768613399
刘圩镇联系人:玉有爱 联系电话:4302016 13152503566
南阳镇联系人:颜娟 联系电话:4321025 13707879079
长塘镇联系人:谭桂联 联系电话:4270030
文体局联系人:黄丽珍 联系电话:5826993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一份复印件,带原件验讫)、计划生育证明、《青秀区各镇招聘文体协管员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和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考试内容:综合知识能力,笔试分为100分制。
(四)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行面试。
(五)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情况,确定被考核人选。
(六)体检: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录用人员名单。如经公示被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单位报到上班的,由用人单位按考核后排名人选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年限
实行一年一聘,工作表现好,可以连聘。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
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1450元/月。
绩效工资标准为:优秀600元/月;合格500元/月;基本合格、不合格不予发放(绩效考核由用人单位进行考评)。
(二)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有意应聘者请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http://qxq.nanning.gov.cn)查阅,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面试。
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秀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
2013年7月9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青秀区各镇招聘文体协管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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