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华宁县2009年特岗 面试办法
来源:华宁县教育局 阅读:1636 次 日期:2009-08-10 12: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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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分配2009年特岗 执行计划的通知》(云教人〔2009〕39号)、《云南省教育厅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安排的通知》(云教人〔2009〕40号)的精神,为确保我县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面试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面试办法。

一、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报经省特岗办审核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附后),招聘20个岗位共有41人进入面试,其中宁州镇示范小学语文岗位因按比例取足面试人员时,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故多取一名进入面试。

二、面试内容、办法

(一)面试内容确定

初中英语、数学:八年级下册

初中化学:九年级下册

初中体育:体育与健康(七--九年级全一册)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五年级下册

(二)面试办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笔试分数=总成绩。面试以分学科讲课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面试程序

1、面试分学科按确定课题,面对评委讲课。采取现场抽签、现场备课、讲课的办法,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20分钟。

2、面试人员按规定的备课时间提前5分钟领取课题,备课资料由考点办提供,备课结束后,面试人员可携带自己的备课教案进入面试考场上课。面试人员在上课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上课,下课铃声发出后,应立即停止上课,任何人不得超时。

3、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统一由场外监督员带领到休息室等待公布成绩,成绩公布后,方可离开考点。

四、面试纪律

面试由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参与监督,面试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违纪者取消面试成绩。面试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相应场所,超过规定时间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确需离开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面试人员进入候考室后,所携带的无线通讯工具须上交工作人员;面试完毕人员禁止进入候考区域接触候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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