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机关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港北区公开招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一、招调职位及名额
(一)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党史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党校工作人员5名;
(三)港北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调范围
港北区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招调条件
报考者应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作风正派,遵纪守法,严守秘密;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管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三)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7月19日前参加工作);
(四)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称职(合格)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四、招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9至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6:00。
报名地点:港北区公开招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招办),办公地点设在港北区行政中心四楼A444室,联系电话:0775-4258177,传真:0775-4258180,邮箱:gbgb4900@163.com。
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①《港北区公开招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②由所在单位出具个人身份证明;③身份证;④学历学位证书;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以上③、④项的材料须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2013年7月下旬)
严格按照简章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布,并凭身份证到区公招办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2013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和文稿写作等能力。招调职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应达到1:5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由区公招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减少招调职位名额。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招调职位的适应程度。按招调职位名额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则同时进入面试)。
(四)考察(2013年8月上旬)
区公招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调职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调用(2013年8月中旬)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经区公招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招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调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简章由区公招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区公招办通知为准。
港北区公开招调事业单位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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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公开招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来源于贵港市教育局信息网,最近更新2013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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