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全县警力严重不足问题,经县委、政府同意,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20名协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把符合条件、素质良好的人员招聘到公安机关,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警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工作,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2)适合男性,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退伍军人优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公民(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高1.68米以上,裸眼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和明显特殊缺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2)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4)曾被辞退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在境内外有重大违法犯罪、反党、反社会言论和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或者参与邪教组织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3年7月22日—7月28日;
2、地点:会同县公安局政工室(公安局四楼)
3、所需证件: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并持退伍证、会驾驶机动车辆的并持机动车驾驶证,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公安机关协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测试及面试
测试分为理论测试和体能测试,由县招聘公安机关协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理论测试
理论测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等,满分为100分。(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理论、体能测试后,按照聘用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理论测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20%)
(四)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由县招聘公安机关协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县公安局对招聘人员进行封闭式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临时用工合同,二年一聘。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县公安局对被聘用人员按照本局有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时予以解聘。
(六)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每月工资1600元(含养老保险、公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三金”)
四、其它
(一)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测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二)本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会同县公安局招聘公安机关协警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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