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平凉市静宁县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及保育员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甘肃静宁网 阅读:1080 次 日期:2013-07-27 11: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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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科学公正的用人机制,引导学校在评优选先等方面形成更加规范、科学的评价体系,切实解决城区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严重不足的困难,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择优公开选拔一批师德高尚、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的优秀幼儿教师和保育员,为城区幼儿园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全县教育工作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五年发展规划,创新用人机制,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热情,盘活教育人力资源,形成竞争向上的选人用人机制。

二、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二)按需设岗、资格准入原则;

(三)结构合理、解决急需原则;

(四)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三、岗位需求及选调人数

按照城区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需求,公开选调幼儿教师29名,保育员32名,共计61名,专业不限。

四、选调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各乡(镇)教委、威戎小学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公办教师均可参加;已报名参加城区小学选调的教师不得参加城区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选调。

(二)报名条件

幼儿园教师岗位报名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第1至5个条件,方可报名;保育员岗位报名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第1至6个条件,方可报名。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业绩突出,举止文明,身体健康,衣着得体,有音乐、美术等专业特长或热心幼教事业。

2.性别及年龄:女性。其中幼儿园教师年龄35岁及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保育员35岁以上(1978年7月1日以前出生)。年龄确定以身份证为准。

3.教龄:五年以上(2008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教龄确定以本人档案为准。

4.学历及资格:中师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5.年度考核: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获奖情况:2007年7月1日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者:

①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奖励或教育教学单项奖;

②获得县政府或县教育局授予的“教学标兵”、“教学新秀”、“教学能手”等称号;或获得县教育局组织的课堂赛讲三等奖及以上等次。

五、选调方式

(一)幼儿园教师

通过面试得分择优选调,面试重点考查学前教育专业技能、个人特长和发展潜质。最终得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值的办法计算。

(二)保育员

选调按照个人业绩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个人业绩60分,面试成绩40分,按照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个人业绩+面试成绩)排名,择优确定人选。

1.个人业绩

(1)获奖得分

2007年7月1日以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省委、省政府教育教学综合表彰奖励(包括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省园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等)计25分,其他教育教学单项奖计20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教育教学综合表彰奖励(包括市委、市政府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平凉名师等)计20分,其他教育教学单项奖计15分;获得县委、县政府教育教学综合表彰奖励(包括县委、县政府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计15分。

2007年7月1日以来,因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获得省教育厅“学科带头人”称号的计20分;获得省教育厅“青年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称号的计15分。

2007年7月1日以来,获得县政府或者县教育局表彰的“教学标兵”计20分;获得县教育局表彰的“教学新秀”、“教学能手”计15分。

2007年7月1日以来,在县教育局组织参与或申报的各级课堂赛讲及教学实录评比活动中,获得省教科所、省教育学会(包括中央电教馆、中国电视教育协会)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分、8分、6分;获得市教育局组织的课堂赛讲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8分、15分、12分;获得县教育局组织的课堂赛讲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2分、10分。

2007年7月1日以来,在县教育局组织参与或申报的各类课题鉴定中,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教育教学方面优秀、良好、通过等次的课题分别计10分、8分、6分,作为参与人分别计6分、5分、4分;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教育教学方面优秀、良好、通过等次的课题分别计8分、6分、4分,作为参与人分别计5分、4分、3分;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教育教学方面优秀、良好、通过等次的课题分别计6分、4分、2分,作为参与人分别计3分、2分、1分。

以上获奖在同一年度的,只取最高分值奖项,不同年度的奖项可累加计算。

(2)年度考核得分

2007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获得优秀等次的,每次计4分,可累加。

个人业绩得分等于获奖得分与年度考核得分之和,得分超过60分的按60分计算。

2.面试成绩

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幼教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技能。最终得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值的办法计算。

六、选拔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和地点

2013年7月24日至26日,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持相关证件在本人所在单位集中报名,各相关单位汇总后指定专人于2013年7月27日至29日统一上报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提交材料

参与报名的教师每人准备一个档案袋,在档案袋的封面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岗位、所在单位、证件名称等信息,内装下列材料:

(1)所在单位出具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报考证明。内容包括:①近三年任教年级、课程及年终统考成绩、排名;②参加工作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③在校综合表现;④是否有党纪政纪处分。

(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获奖证书、优良备查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两张。

(4)报名人员填写的《静宁县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申请表》、《静宁县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保育员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

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城区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选调报名人数分别大于计划选调人数时组织选调工作,否则将取消该岗位选调。

(三)面试

1.面试内容: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两个方面。其中综合素质重点考查仪表仪态和口语表达;专业技能由应试者在舞蹈、声乐、器乐演奏、简笔画等四个项目中自选三项进行展示(保育员自选两项)。幼儿园教师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40分,专业技能60分(自选三项,每项20分);保育员面试总分为40分,其中综合素质20分,专业技能20分(自选两项,每项10分)。

2.面试形式: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幼儿园教师面试时间划分:综合素质2分钟,专业技能6分钟(自选三项,每项2分钟),共计8分钟,面试过程控制在10分钟内完成;保育员面试时间划分:综合素质2分钟,专业技能4分钟(自选两项,每项2分钟),共计6分钟,面试过程控制在8分钟内完成。综合素质测评采用问答式,由应试者现场抽题并按要求作答;舞蹈为现场表演,伴奏音乐由应试者以光碟或U盘形式提供,如遇故障,可进行无伴奏表演;声乐为清唱;器乐演奏所需乐器除现场提供电钢琴和手风琴外,个人所需其他乐器均自带;简笔画现场用粉笔在黑板作画。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最终得分按选调岗位排名,对拟选调人员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规定项目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最终得分依次递补。

(五)公布成绩,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最终得分和体检结果,对照岗位需求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成绩并列时,幼儿园教师按照专业技能得分择优选调,保育员根据个人业绩得分择优选调。拟选调人员在静宁县政府网、静宁教育网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政府审定,按程序发文办理调动手续。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县上成立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教育局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及教辅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闫国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开选调各项事宜。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县上成立了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及教辅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做好各项具体工作,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做好动员。各单位接通知后,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方案》精神,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鼓励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报名。

(三)阳光操作,严明纪律。选调工作事关全县教育的良好形象,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十分关注。届时,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相关乡校必须严明纪律,规范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阻止教师参加公开选调。凡发现有弄虚作假、仿造、涂改证件、档案等资料的,教师本人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教师公开选调,对参与作弊行为的教委主任,撤销其现任职务。

本方案由静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静宁县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及保育员申请表

2.静宁县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及保育员个人信息汇总表

温馨提示:

《静宁县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及保育员申请表.xls》《静宁县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及保育员个人信息汇总表.xls》来源于甘肃静宁网,最近更新2013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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